监管部门规范电商促销行为 双11“买买买”仍需谨慎

11月11日消息,作为全年电商销售的最高峰,紧抓“双11”市场秩序成为“节前”监管的重中之重。《电商报》获悉,进入11月以来,各地市场监管总局纷纷约谈电商,针对“双11”可能出现的乱象,对电商平台念起“紧箍咒”。

监管部门规范电商促销行为 双11“买买买”仍需谨慎

11月1日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集拼多多、美团点评、国美在线、小红书、饿了么、洋码头等22家电商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,督促电商企业规范促销行为。

同一天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对京东、天猫、美团、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,从平台治理、广告宣传、消保维权、价格管理、产品质量、餐饮管理、保健食品七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。

11月5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“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”,召集京东、快手、美团、拼多多、苏宁、阿里巴巴、云集、唯品会等20多家电商平台企业参会,,规范双十一网络经营活动,点名“二选一”违法。

11月8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发文称,将加强“双11”活动期间市场监管。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,对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,建立起违法必究的稳定预期。

而从以上监管部门或约谈或指导的情况来看,“虚假宣传”、“产品质量”仍是较为关注的问题。据悉,在上海市场监管局召开的约谈会上,相关部门通报了今年以来网络市场发展和监管情况,其中首当其冲的问题即为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。

根据通报,今年1-9月,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涉及网络违法广告、不正当竞争等案件2000余件。其中社交笔记、视频直播、网红导购中的一些电商主播为了博眼球,冲销量,对商品做虚假宣传,甚至以诋毁竞争对手商誉的方式变相抬高自己。

而“产品质量”问题也仍是痛点,11月8日上午,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,公布了成立一年多来该院审理网络购物相关案件的情况。数据显示,涉诉商品类型集中在食品、保健品领域,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占比近七成。

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刘书涵介绍,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呈现出明显特点,如涉诉商品类型集中,食品、保健品领域问题高发,产品质量问题和经营行为违法违规情况较多,诉讼标的额普遍较小,大标的额案件少。

事实上,针对上述问题,在约谈会上,监管部门也已要求平台企业今年双11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,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,主动开展产品质量检查,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等禁止销售的产品,建立问题产品处置制度等。

此外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加强“双11”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,其中提到,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、规范,不得夸大其辞,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。

但由于“双11”各种各样的促销名目繁多、花样百出,面对琳琅满目的选择,消费者购物时仍需保持清醒,谨慎出手。据《电商报》了解,每年“双11”过后都会迎来退货潮,除了本身商品出现问题外,消费者为了凑单冲动消费也是退货的原因之一。

此外,随着后续退货行为的增加,还有陷入退货骗局的“坑”要防范,消费者仍需注意依法及时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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